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发布。这是条例自2009年制定施行以来,时隔15年的一次全面大修。毫无疑问,新版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着眼当下更面向未来,系统性重构了与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特别是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跃升相适配的政策法规基础。关键还在于,新版条例开宗明义提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升级版建设新发展目标,并围绕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勾勒出重点领域和推进路径,极具时代前瞻和现实指导价值。
一、立足需求,“扬长补短”提升金融中心能级
现代经济是法制经济,法治是基础保障。2009年4月,国务院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正式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同年8月条例颁布实施。如今回头看,实践是最好的实证,作为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保障,条例对于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目标的达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上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体系已经极大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日益增强,金融改革开放前沿地位进一步巩固。
但毋庸讳言,随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向更高水平进阶面临诸多新情况新挑战。与纽约等老牌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还存在不少亟待补齐的短板。突出表现在:国际化金融机构聚集度不高,全球投融资中心功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金融机构开展国际化业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联动性不及预期。以外资金融机构占比为例,上海仅为30%左右,而发达国家金融中心通常高达70%。再比如,期货市场品种和规模都比较小,国际化程度偏低,不能形成权威的基准价格;场内外汇衍生品严重缺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避险需求不能充分满足。
直面“不足”的同时,尤需立足自身优势,发挥“长板”效应。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升级版建设,至少可以从三个方向着重发力:一是把金融市场规模优势发挥到极致,大力发展产品体系、服务体系,要让金融市场“活水”充分涌流,高质量服务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最大程度做中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剂、稳定器。二是提高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实现“买全球、卖全球”融入国际市场,加快推动金融从要素准入型开放向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转变,促进国内、国际规则制度的接轨,以及金融开放试验区、引领区的制度创新供给,把上海建设成为覆盖亚太板块、辐射全球版图的全球金融中心。三是增强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发挥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之间的联动效应,强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支持,增强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能级提升。
二、“五个中心”相互赋能、联动发展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将上海的发展定位从“四个中心”拓展为“五个中心”。随后,加快上海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五个中心”建设历史性地成为党中央赋予上海的重要使命。按照国际经验,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无一例外兼具了国际航运中心、贸易中心、经济中心等核心城市功能,换言之,金融中心大都是多个“中心”的综合集成体。上海亦如是。
应该关注到,新版条例中专门写入了“贸易金融”与“航运金融”内容,这直接呼应了上海“五个中心”整体建设的目标要求。事实上,唯有“五个中心”相互赋能、联动发展,才能切实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持续提升。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贸易、航运都是金融的最佳应用场景,“无金融不科技、无科技不金融”。上海“五个中心”之间的相互赋能、联动发展效应,在数据上有直观反映:2023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达4.72万亿元,位居全球城市前列;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达4915.8万标准箱,连续14年排名世界第一;口岸货物贸易总额占全球比重达3.6%,保持全球城市首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一轮的科技创新集群排名升至全球第五。正是有了航运与贸易的繁荣,有了稳健的经济产值,才使得金融市场交易总额攀升;反过来道理也是一样的,金融机构的集聚与资金融通的便利极大支持了贸易、航运与科技的发展。目前,上海国际航运、贸易、经济、金融中心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也形成了基本框架。此外,国家还擘画了“一盘大棋”,将上海置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龙头地位,这无疑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跃升提供了更广阔的腹地支撑。
三、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
新版条例设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章,围绕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对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都“圈”了重点,旨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比如,专门提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示范区和临港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参与团体标准建设、参与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制定;建立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推动建立融资服务中心;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鼓励围绕数据资产提供融资、保险等服务。通过优化资金供给方向和融资结构,势必将大大增强金融服务科技、绿色、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水平,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度和普惠性,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资金供给方面,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融资服务渠道,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的产业转化。同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科技要素投入,不断丰富数字金融产品;产业整合方面,鼓励产业并购基金推动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科技企业并购投资,推动上下游协同创新,助力科技企业做大做强;配套支持方面,加大政策扶植和税收优惠力度,推动行业交流与科创成果转化,吸引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来沪发展。
四、优化金融生态,打造环境“软实力”
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系统工程中,金融体系建设具有支柱性作用,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和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等共同构成了金融中心的“四梁八柱”;金融改革开放则通过体制机制调整和优化,持续激活金融体系的功能发挥。
提升金融体系能级,至关重要的一条,是要“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当前,我们鼓励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的同时,要对外资金融机构及其交易行为进行穿透式监管,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要提高监管科技水平,提升跨境金融监管的能级。
条例设专章论及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金融人才环境以及金融营商环境。总体目标是要系统优化、提升上海金融发展的“软实力”。在某种意义上,随着金融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软实力”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另一种核心竞争力。其中,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水平,越来越成为制约金融体系能级提升的重要因素,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也大都是金融风险管理中心。因此,条例明确将“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作为共同任务目标,实际发展中,二者不可偏废且互为支撑。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相信只要锚定目标,咬住青山不放松,再用“十年磨一剑”的精神不懈努力、攻坚克难,到2035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必将得到显著提升。
作者:刘功润,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本文来源: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