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改革创新,深入调研新形势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合作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案例征集活动,旨在总结和推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拟通过相关案例的征集与推广,有效推进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引导金融消费者识别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风险,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带来的好处。
二、征集内容
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为主题,重点反映金融领域内开展特色有效消费者保护工作、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改革和破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难点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运行机制,探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创新的案例。
(二)司法机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自律机构、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新与改进的案例。
(三)政府部门、媒体、研究机构等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加强宣传教育与学术研究,扩大金融知识普及面,推进金融包容战略的案例。
(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金融消费者自发的或律师、维权组织支持的金融消费纠纷维权案例。
(五)其他具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促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案例。
每个案例应主要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分析、解决方案的创新点、社会影响力分析、大众受益程度等内容。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评选方法和标准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筛选案例,拟邀请相关部门及研究机构的专家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案例的评审。案例评审的主要标准如下:
(一)真实性。案例材料应当客观准确,总结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做到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杜绝虚构和夸大。
(二)创新性。案例材料是否充分反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推出的新规则、新措施、新理念等。
(三)社会影响力。案例是否有一定的媒体关注度、社会大众关注度,是否具有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力度,是否具有推广和借鉴的意义。
(四)益民性。案例是否反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效益,是否有助于金融消费者提升知识水平,了解风险责任。
四、案例来源
本次活动拟多渠道广泛征集案例,通过全面的案例评审活动,反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发展,案例来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流媒体:如第一财经电视、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解放日报、人民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财经、财新、上海法制报、FT中文网等。
(二)司法机构:各级法院、检察院发布的白皮书、通报、及案例检索等。
(三)金融监管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如一行三会与各地金融办等。
(四)金融机构及有关行业协会: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业协会、律师协会、消费者保护协会等。
(五)研究机构:如社科院、法学会、中国行业研究网等。
(六)通过自身宣传主动获取(宣传渠道:微博、微信、广告)。
五、征集流程
(一)2017年5月11日正式启动案例征集活动,通过微博、微信、主流财经媒体发布案例评选的信息。案例征集截至2017年7月30日。
(二)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为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的案例,最终筛选出30-40个典型案例,并在2017年10月1日前邀请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的2017年度10大案例。
(三)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通过相关媒体、论坛宣传典型案例,组织编辑出版案例集。
活动联系人:王鑫
手机:13661906500
电话:021-28905914,021-68882463
电子邮件:wshane@ceibs.edu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25弄15号B栋别墅
附件一:《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十佳案例”评选的函》
附件二:《金融消费者保护案例分析》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