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在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虚拟货币的波动极大,且ICO项目也存在问题项目,加之其是监管空白地,因此应该适当监管,但对于创新性的事物也应该交给市场竞争和时间来检验。
2013年,以比特币为首虚拟货币加速进入大众视野,除了投资机会,其价格波动之大以及其伴随的洗钱、避税等一系列问题引发各界关注,当时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不是货币?能不能代替法币?
随着时间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更是涌现了很多ICO项目,ICO是区块链公司或去中心化组织发行初始加密代币,出售给参与者从而融得资金,用于项目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区块链项目的资产证券化。然而,其背后存在的融资风险也愈发受到关注。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接受了第一财经的独家专访,他也是国内外范围内在2014年初就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从本质上不是货币”的官员。“比特币不具备作为货币的价值基础,是利用复杂算法产生的一串代码。它不同于黄金,本身不具有自然属性的价值,这是所有虚拟货币最大的特点,即‘虚拟性’。比特币能否具有价值,能否成为交换媒介,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信任度,但不否认虚拟货币具备技术价值,是一种资产。”他对记者表示。
同时,虚拟货币具备通缩性,将抑制经济发展。“比特币在2140年达到2100万数量上限。数量有限使得虚拟货币很难成为与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交换媒介,若成为本位币,必然导致通货紧缩,抑制经济发展。货币供给应当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他称。
此外,盛松成也认为,虚拟货币的波动极大,且ICO项目也存在问题项目,加之其是监管空白地,因此应该适当监管,但对于创新性的事物也应该交给市场竞争和时间来检验。
虚拟货币本质上并非货币
从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部分全球央行行长对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具体属性表态模糊。
比特币经历过辉煌遭遇过低谷,但时至今日,各国对比特币的定性仍然存在分歧。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其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比特币定义为大宗商品;英国海关税务总署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菲律宾承认比特币为一种支付系统;但瑞典和德国则坚持认为比特币是商品而非货币。总体而言,各国对比特币的定性尚未形成共识,但大多数政府不认可比特币是货币,而是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
盛松成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2014年初,当时比特币正在被追捧和炒作中,我连续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是《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以比特币为例》,还有一篇是《货币非国家化理念与比特币的乌托邦》,我第一个明确提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在他看来,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是货币的本质属性和最基本的职能。在实物货币时代,货币自身具有内在价值,所以能履行货币的这些职能。但是,现代信用货币或者说纸币本身没有价值,为什么还能履行货币的职能呢?这是由于信用货币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国家信用是本位币履行货币职能的价值基础,也是国家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基础。
同时,货币政策是现代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当代各国中央银行无不充分运用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运行。只要国家这一社会组织形态不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就将始终存在,比特币以及其他虚拟货币就成不了一国的本位币,比特币实际上只是一种技术的运用,最多也就是一种资产,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货币当局应研发央行数字货币
此外,盛松成此前也表示,货币当局应该要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今年以来,比特币涨幅高达300%。然而,进入2017年尤其是5月以来,比特币占比在逐渐下降,现在已经降到了不到50%,而莱特币、以太币、量子链等加密货币的价值也水涨船高。在他看来,不断涌现的私人数字货币倒逼货币当局开始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
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私人数字货币分流、替代了一部分主权货币的使用,货币政策有效性将被削弱、传导机制将被扭曲。“随着私人数字货币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主权货币使用量将逐渐下降,这将降低货币当局对主权货币的控制力。”盛松成表示,如果私人数字货币被普遍使用但不由货币当局发行和调控,现代经济将因此失去一个重要的调控手段,经济将因为不受货币政策调节而无法正常运行。
此外,私人数字货币给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以及资本管控带来了挑战。私人数字货币普遍存在交易匿名和资金可跨国自由流动的特征,使得不法分子易于掩盖其资金来源和投向,个人易于规避换汇额度及外汇汇出境外的管理规定,这给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逃避资本管控带来了便利。
IMF于2016年初发布的加密货币论文就提出,虚拟货币也会出现滥用的现象,助长洗钱、恐怖融资、避税等其他非法行为。“尽管不太会对货币政策构成威胁,但随着新技术不断投入广泛应用,潜在的风险可能会最终对金融稳定构成风险。”
IMF也提及,虚拟货币包含了很多属性,包括电子支付系统、货币和商品,这也横跨了多种监管职能,同时虚拟货币不存在,增加了潜在风险,也增加了监管套利的机会。因此进行国内外有效的监管协调是必要的。
此外,盛松成也认为,私人数字货币缺少中央调节机制,难以满足现代货币体系稳定的需要。没有集中发行和调节机构即所谓的“去中心化”是私人数字货币普遍的特征。如果私人数字货币被全社会普遍接受,而货币当局无法通过中央调节机制稳定币值,这不仅会引起经济波动,也会动摇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
应适度ICO进行风险警示
对于ICO这一近几年涌现的融资方式,盛松成认为在包容创新的同时,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和警示。
“包括区块链、ICO其实出来也没几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很多东西都会被淘汰,未来区块链、ICO究竟能应用到哪种程度,这主要是靠时间和市场来检验的。尽管要适度监管,但也不能管死了。”盛松成告诉记者。
ICO发行的不是股票而是数字货币,一般称之为代币(Token),区块链初创公司以众筹的方式,交换比特币、以太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以达到融资创业目的。虽然代币并不代表公司股权或公司债权,但其价值在于一来代币可以驱动公司开发的应用程序,二来代币总发行量有算法约束。如果公司的应用程序受到广泛欢迎,使用者多,代币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代币的旺盛需求会推高代币的价格,其持有者因而获得价格上涨的收益。
见证过首个ICO项目“未来币(NXT)”的成功,2013年底到2014年初涌现了大量的ICO。伴随而来的绝大部分ICO都因过度炒作或者诈骗而宣告失败。不过至今为止最成功ICO项目以太坊也是在这个阶段出现的。以太坊募集资金超过1800万美元,截止5月31日市值也达到了200亿美元。
盛松成认为,“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太大,动辄10%到30%,如果是一国货币,整个经济体都可能陷于崩溃之中,以波动如此的虚拟货币进行项目融资,本身也存在风险。”
他也建议,需要对ICO的投资人加强风险提示,且ICO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程序,这让不少问题平台钻了空子,各界的投机心态严重。同时,部分ICO前期夸大宣传,融资后没有持续监督约束机制。对ICO进行更加充分的信息披露、并适度监管是必要的。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