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在沪举行。论坛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办,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上海交大普惠金融创新中心、现代支付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旗下陆家嘴金融网对论坛进行全程直播。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焦瑾璞,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等专家共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反思与重构”,直面时下热点,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优化互联网金融业态建言献策。活动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刘功润主持。
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现场
致辞及主题演讲
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
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涉众性、群体性、区域性和系统性的特征,风险一旦触发,很容易成为群体性 事件的导火索,严重危及金融系统乃至社会稳定。当前,新设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其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而就在近期,国家互金整治办(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网络“现金贷”的问题下发了特急文件,进行整治,由此可见规范互联网金融业态,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
盛松成表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仅要依靠监管部门的积极行为,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活动当中,能为中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事业尽心尽力。
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焦瑾璞
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焦瑾璞以《金融消费者教育在普惠金融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题目发表了演讲。
焦瑾璞表示,金融消费者教育在普惠金融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必备环节。而发展普惠金融则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在动力。两者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焦瑾璞认为,金融消费者教育是解决普惠金融发展瓶颈问题的重要手段。我们国家的普惠金融发展到深层阶段后,服务手段边际效益在降低,因此需要努力解决金融排斥现象。由于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及金融消费者普遍存在认知偏差,使得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框架体系里面一定要加强消费者教育。另外,金融消费者教育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需要进行倾斜保护。
焦瑾璞还认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是打通普惠金融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即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发展普惠金融归根结底是为了谁的问题。金融消费者的需求既是检验金融服务质量的最终标准,也是金融服务的根本目标和动力。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消费者为本的原则,通过精准服务,精准教育,精准保护来提升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使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理念和金融知识惠及更广大的金融消费者群体,尤其是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等特殊群体。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以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题发表演讲。
吴弘表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所具有的广泛参与性、可能的非理性以及聚众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知情、信息使用,电子数据存管、隐私与个人信用无形资产保护,适当性原则的应用,以及财产安全保障、求偿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实现都面临新的挑战。
从金融消费者保护角度来看,吴弘认为,要注重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纠纷及时解决权。
他具体称,第一,财产安全权。确保财产的安全权,一是金融机构的内部内控制度,要防止有风险或者对老百姓来讲风险过大的产品上线或者上柜供应。二是构建保险制度,即经营保险。三是引入销售冷静期。第二,信息安全权。隐私保护有两个原则要贯彻,人格尊严和人格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及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必要和合理的原则。第三,知情权。知情权包括风险揭示和真实宣传两个方面。最后,纠纷及时解决权。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比如利用网络和金融科技的特点,开展一些在线争议解决,特别是利用非诉讼的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
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表示,最近“现金贷”比较受关注,主要是由于现金贷利率明显高出我国民间借贷合法利率范围,某些催债手段恶劣,以及部分恶意借贷的发生,但要注意消费贷并不简单等同于风险大的“现金贷”。
他认为,消费贷款和ABS是市场发展的自然选择,也是促进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总体来看,消费贷的市场规模增长很快,但是潜力仍然非常巨大。从渗透率、居民负债杠杆率、占GDP比重、人均负债水平和违约率显示,消费贷还没有那么过度。目前主要是超短期的信用贷出问题,其实整个消费信贷问题不是太大。
李振华还表示,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角度出发,消费贷市场的发展要注意风险防控,防止资产假出表;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底层资产透明度,防止道德风险。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王鑫博士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王鑫博士介绍了《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
他介绍说,报告的整个框架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题报告聚焦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热点问题,今年选题跟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有关。第二部分是对2016年以来各项各类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重要事件的汇编、梳理和评述。第三部分是十佳案例的呈现,这个十佳案例是2017年金融消费者保护十佳案例评选的成果。
第一部分主题报告的内容从四个层面介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反思与重构,第一层面讲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基础;第二个层面是以德国为样本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域外经验;第三个层面是结合案例,反思了我国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机制面临的问题;第四层面是对当前的情况提出了改革和建言。
第二部分是对2016年的相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政策、法律、事件进行梳理和评述。经过统计和梳理,报告介绍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的相关政策时总结了以下几点,第一,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二,加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统一登记的功能;第三,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已经开始开展适当性管理,第四,现阶段更强调对互联网金融规范的与整治;第五,应该继续健全金融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强调自律组织和第三方专业的纠纷解决机构。
报告第三部分是十佳案例汇编。获奖的十佳案例第一涵盖了司法机关、商业银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多个方面,范围广阔;第二,获奖案例协助认定与处理金融创新的发展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系;第三,凸现出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圆桌讨论
围绕“如何更好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主题,上海交大普惠金融创新中心主任费方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强、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吴建刚做了互动交流研讨。圆桌讨论由现代支付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马颖主持。
上海交大普惠金融创新中心主任费方域
上海交大普惠金融创新中心主任费方域从整个机制的角度给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做了一个外延。他认为,明确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和整个市场发展的关系是很重要的,首先为什么要提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这个问题;第二,监管的主体是什么;第三,确认是以基础设施安排制度还是非基础设施安排制度。以上这些基本问题如果不明确,那么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就很难说的清楚。
他提出监管很重要,要敢于监管,要善于监管。他认为监管原有两点,第一点是平衡监管,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要平衡,第二点是协同共进,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应该是一个目标、方向、意义,应该是平等的协商、对话、共建。这两点是现在整个国家在最近司法实践中和消费者保护中特别强调的方面。监管面临着信息披露、资格审查和行为关注几个方面,我们对行为的关注还是强调的不够,考虑行为问题会帮助监管层进行判断。
费方域表示,在监管的同时,科技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很重要的。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大的生态,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如果把科技进步、征信系统、信用评级和消费者保护适当结合起来,就会有一些新的效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就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上面做司法考量分享了她的个人观点。
她介绍说,她个人最早接触互联网金融是在2014年。随着案件陆陆续续出现,互联网金融从刚开始的欣欣向荣到监管,到专项整治,作为司法来说,也要面对很多新的问题,无论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还是监管,司法应该是相对恒定的,但是金融本身是有创新和政策性的,所以司法也要跟上时代,要了解国家政策。
她总结数据说互联网金融案件数量远不如传统金融,但是增幅和影响力非常大。在P2P网络借贷监管方面还有政策加强以及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双重作用下,这个案件的数量会越来越多。
宋向今认为,去解决这些案件从司法角度来说,第一个必须要有先进的理念,要对天然弱势地位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有特殊的保护,第二个是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优化政策和提高制度制订层面。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强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强就如何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尽量的去减少信息不对称,并且让消费者更清楚的知道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是什么、提供的金融服务是什么展开了话题。
他认为对投资者进行引导和教育,非常重要。结合到他自身工作,分享了两点感受。第一,应当做到卖者尽责,真正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要认识到规模、业绩和客户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把卖者尽责和买者自负完美结合起来,也就是投资者教育。过去90%的投诉案件是和投资者有关,类似投诉、起诉的涉嫌侵权案件的背后很多都是投资者自己金融知识不足,对金融产品的收益风险不够了解。市场对可以落地的投资者引导工作需求,以及这个工作落实的意义,对资管行业来说也是有帮助的。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吴建刚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吴建刚从学术的角度来向大家分享了在创新的产品服务当中,应当如何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他认为金融市场是有四方组成的,一是我们的消费者,二是我们的监管者,三是产品的销售者,其实还有一方是隐形的,那就是技术的发展,也就是一些科技公司的参与。在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时,他认为首先不能压抑科技,因为科、科技降低了交易成本,但破坏性的创新,会带来一些阵痛。
吴建刚表示,要对科技进行监管有一个体制性的问题就是立法,立法是在现实市场上达到一定的量级才会立法,因为立法有成本,和稳定性的要求。但是现在平台的问题是属于一对多,是机构对一般的老百姓,这种情况应该纳入监管。监管有比较大的困难,因为信息的处理、信息的收集等方面是存在问题的。线上和线下的监管应该互相协调学习,线上监管利用大数据提前预判风险,线下监管也要进行数据的收集、规整,进行穿梭式的监管。同时消费者自己要多学习,懂得自我保护,不要盲目投资。
圆桌主持人:现代支付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马颖
颁奖环节
2017金融消费者保护十佳案例获奖单位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六庭、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上海市虹口法院金融审判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市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共同为获奖单位颁奖。
2017金融消费者保护十佳案例获奖单位代表合影(1)
2017金融消费者保护十佳案例获奖单位代表合影(2)
论坛主持人: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刘功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