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提出要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多年来,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一直积极组织参与各项与此相关的研究讨论和课题撰写工作,积极助推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早在2015年,研究院在完成上海市金融办的司法环境建设课题时就专门提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司法改革的突破重点,就是加快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设步伐”。课题指出:金融法院的设立符合法治国家、司法改革和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和集约审理,以此提高裁判的统一性和效率,能够体现比较优势。上海理应发挥“先行先试”的特点,成为探路先锋,推动设立金融法院。课题中还明确建议,上海金融法院应为独立建制的中级人民法院,并且是专门审理金融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司法组织机构,以此充分体现其专业法院的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组织召开“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专项研讨会现场
2016年6月13日,时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灵女士在研究院组织召开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专项研讨会,包括上海市金融办郑杨主任,上海市高院金融庭杨路庭长(时任)、华东政法大学顾功耘副校长、上海金融学院陈晶莹副院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18位业界和学界的资深领导和专家参与了本次研讨。大家各抒己见、互相交流,最终对于金融法院的设立必要性以及设立的形式和路径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
在2016年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组织编写的《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中,以主题报告的形式对于上述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和提炼,提出可以设立在上海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来试点解决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诸多诉讼难题。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举行首期法官培训结业仪式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自设立起就非常关注金融与法律的结合。2008年至今,研究院面向上海市的司法系统尤其是法官,举办了多次“金融法律高级培训项目”, 帮助上海地区的法官熟悉金融行业的系统知识和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金融市场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情况。该培训通过授课讲解、实地考察、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介绍和分析金融领域的宏观形势、法律规范体系以及执法重点难点问题,方便法官将所学知识更好地应用于金融审判实践之中,从而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也能为全国的金融审判提供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