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 默德·尤努斯(MuhammadYunus)是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Bank,也译作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1974年孟加拉国发生严重的饥荒,尤努斯在乡村调查中,惊讶地看到贫穷农妇苏菲亚,每天借5塔卡(相当于22美分)的高利 贷,购竹制凳为生,还贷付息后每日仅2美分收入,陷入难以摆脱的极贫陷阱。尤努斯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帮助他们免受高利 贷盘剥。他亦在深思,如何解决融资难并扭转贫困。
1979年尤努斯在国有银行体系内创立了格莱珉分行,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 贷款业务。1983年10月2日格莱珉银行独立运营,开创了“格莱珉模式”的小额融资。如今“格莱珉银行”已是孟加拉国最大的农村银行,被称为穷人自己的银行,有650万借款者,为7万多个村庄提供信贷服务。每一位借贷者都拥有银行一份不可转让的股份,占据这家银行92%的股份。格莱珉银行偿债率高达98%,足以让商业银行同行感到嫉妒。尤努斯因此获得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并引起全球金融业的强烈反响。
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了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e)理念。强调每个人都应拥有并实际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有机会参与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金融机构要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更要成为重点服务对象。这为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其实回溯世界金融发展史,总体是朝着解决金融之普(融资难)和解决金融之惠(融资贵)方向发展,但也经历了创新、禁锢、突破、发展的跌宕起伏。
借贷诞生,为何被赋予原罪
金融基本功能是借贷,先有借贷,后有银行。从公元前5000年开始的新时期时代,人类实现从游牧到定居的转变,人类通过农业和畜牧业来生产食物,城市及专业分工出现,生产水平和私有制发展。近代在巴比伦和亚述出土了楔形文字的泥板,记载了公元前3200年至公元前1600年间的借贷活动,通常是粮食、畜力和金钱借贷。泥板合同有借贷金额和利率水平,有借贷双方及见证担保人签章。对于贫苦农民因灾受损有时也减免利息。在埃及,直到公元前9世纪才出现有息贷款。
恩格斯在《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讲到,雅典在公元前6世纪前后,出现了以土地抵押贷款。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有一名帕新(Pythius)的银行家,他的业务还延伸到亚洲地区。早期的信贷业务主要服务于国王贵族和有钱人,有时银行也贷款给当地农民或市民,但需要土地或贵金属等抵押或担保,需要承担较高利息及违约惩罚。融资虽不易但初步改变了无融资窘况。金融创新随之发展,贷款、存款、汇款、货币兑换、验证等业务一并开展。一定程度推动了经济和科技发展。在现存的古巴比伦时期(公元前1800~1600年)的数学教科书中,有许多研究是关于如何求解利息的增加。科学史学家奥托·钮介堡(OttoNeugebauer)研究了柏林博物馆的巴比伦时代的一个匾额上的文字,它提出如果一单位白银以每五年翻一番的方式长期投资,经过多少时间其价值变成原来的64倍。这相当于20%的利率,每五年计算一次复利。
融资难问题尚未解决,融资贵问题又凸显了。贷款与风险是相伴而生的,为商业牟利及弥补风险出现了高利 贷,为了社会稳定出台了法律。颁布于公元前1792年至1750年的《汉谟拉比法典》(TheCodeofHammurabi)中就有借贷法令。这是世界上已知的最早的信贷法、合同法和利率管理法,规范了从贷款发放、还贷方式、担保模式、债权债务管理过程。法典规定,所有贷款活动都须有书面合同,并有官方盖章。贷款交易“货币”一般为谷物或白银。跟早期苏美尔习俗一样,法典制定的谷物贷款利率上限高于银子贷款,谷物贷款年利率最高为33.3%,白银贷款年利率为20%。到了1200年后的大约公元前600年,谷物贷款的利率上限才降低到与银子贷款相同的水平。法典第48条和第52条规定,在遭遇旱灾或水灾的年份,农民没有义务归还本金或利息。如果他们没有大麦或白银,可以缴纳自己的其他农产品抵债,也可以用谷物归还白银贷款。法典第113条禁止放贷者强取借贷者的大麦抵债,否则会被责令退回大麦,并取消债务。法典中暗含着当时货币从白银、大麦到其他谷物的优劣递减状况。
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限制“融资贵”文件。法典第71条规定,放贷者若收取超过规定的利率,债权将取消。法典明确了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和其他物品可以作为偿债抵押,借债人和其妻妾、子女、奴隶也可以作为抵押品,无力还债要充作奴隶,不过时间限制三年。法典的89至91条对高利 贷进行了限制。法典第116条禁止放贷者虐待及致死其债务奴隶。据对公元前450年罗马《十二铜表法》研究,当时最高利息是年息12%,或是本金的十二分之一。公元前443年规定利率不得超过8.3%;公元前88年,最高利率又提高到12%。在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至395年)时代,利率没有法定限制,民间利率一般为4%~12%。公元前376年,罗马平民保民官李锡尼颁布了《李锡尼法》,规定可以免除无力偿债人的借款人的利息,本金可以延缓三年还清,但该借款人要受到债主惩罚,如囚禁、出卖,甚至处死。公元前326年的《波提利阿法》则废除了上述死刑。
法律并不能解决社会的贫富分化,融资贵不幸成为社会不满的替罪羊。哲学家们认为只要取消有息贷款就能重回过去的黄金时代。公元前6世纪的柏拉图从哲学和道德层面对有息贷款进行谴责。亚里士多德鄙视贸易和手工业,憎恨放贷收息,措辞严厉地批评收取利息的行为。
借贷禁锢,倒洗澡水倒出了孩子
犹太人的祖先古希伯来人一贯憎恨古巴比伦、古希腊和埃及放贷收息的做法。公元前1000年左右,希伯来游牧部落定居迦南,劳动生产率提高,阶级和财富分化,加之战争波及,一些贫穷的古希伯来人沦为债务奴隶。因无力还债,债权人可要求借债人以期限六年的劳役偿债。教会为避免社会分裂,反对借贷收息,希望回归生活简朴的摩西社会。
公元前900年至公元前600年形成的《旧约·出谷记》说:“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一个百姓,即你中间的一个穷人,你对他不可像放债的人,向他取利。”
反对高利 贷一直处于基督教思想的核心。基督教在末日审判的描述中对高利 贷者极尽诅咒,用地狱、魔鬼的惩罚,用对死后世界的恐惧,让人们对金钱望而却步,用忏悔来抑制欲望的萌生。高利 贷被认为是一切社会邪恶的起因。
哲学家与神学家罕见地携手声讨高利 贷(利息),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公元325年的尼西亚大公会议禁止神职人员的高利 贷。5世纪罗马教皇利奥一世全面实行对神职人员的高利 贷禁令,其从事高利 贷将被开除教籍。基督教成为政教合一的国教后,金融更被暴力践踏。公元6世纪拜占庭帝国颁布信贷法律禁止高利 贷。公元789年法国加洛林王朝国王“矮子”丕平和他的宫相查理·马特也颁布了世俗信贷禁令。公元800年神圣罗马帝国查里曼大帝时代,将信贷禁令扩展到世俗社会。之后法兰克国王艾克斯拉沙佩勒宣布《普遍训诫》,对在俗教徒发布信贷禁令,禁止世俗社会有息信贷成为政治正确,高压措施变本加厉。1179年天主教会宣布不允许为高利 贷者安排宗教葬礼。1311年教皇克雷芒五世宣布放贷收息是异教行为,废除所有允许利息的法规。14世纪法国国王飞利浦诏令,“谴责和禁止一切形式的高利 贷”。1564年、1565年和1567年法国出台大量高利 贷禁令,并鼓励人们告发:不论高利 贷者的身份、资格、条件如何,不论经商与否,不论是男是女,凡被发现放高利 贷者一概罚款100斤银,将其视同瘟疫患者而消灭殆尽。此后禁令加强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除了永远开除教籍之外,又加上罚款和没收财产。16世纪还有拒绝高利 贷者参加圣事,参加基督教葬礼的做法。1579年的布卢瓦诏令禁止任何有息贷款,违者首次将处以当众认罪,开除教籍以及判刑。这项条款一直持续到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
1986年意大利科德罗伊波大众银行成立100周年铜章。右图为高利 贷商人和他的妻子.他正神情专注地用戥子称金银,妻子在旁翻阅祈祷书但眼神并不专注,而斜视着丈夫的活动,隐含讽刺钱商对宗教的虔诚敌不过世俗的诱惑。
借贷松绑,解铃还须系铃人
数千年宗教文化对金融的道德声讨,文学和情感的渲染永远比价值分析和事实判断更拥有人心。但丁在著名的《神曲》中尖刻地挖苦高利 贷者:“脖子上挂着钱袋子,装饰着五颜六色的挂件,满眼都是饥饿。”莎士比亚是高利 贷者的儿子,生活阅历使其描写更加生动。《威尼斯商人》中贪婪吝啬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在借款人安东尼奥无法还贷时,让其按约定给割下自身一磅肉。伊斯兰教《古 兰 经》里明确“真主准许买卖,但禁止利息”。高利 贷者将永受地狱之火的煎熬,至今伊斯兰金融不能计付利息。中国的传统儒家提倡重农抑商,重本抑末,高利 贷亦被视作负面事物。
高利 贷成为金融业始终摆脱不开的道德符号,贷款被视为欺诈贪婪的不道德行为,借款人犯下了沉湎享受的罪恶。
漫长的金融禁锢,追求“惠”的极致,导致了匮乏的均等和贫困的普及。非黑即白,二元对立的僵化思维及行为,导致金融极度抑制,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通道彻底堵塞。欧洲迈入了数百年的黑暗期,加之战争导致欧洲商路隔绝,以及黑死疾病叠加因素,欧洲经济凋零,发展迟滞,沦为自给自足的封建农庄经济,遏制了社会及经济的发展。
传统的宗教政治结构终究受到货币经济的力量挑战,宗教神学在现实面前开始妥协了。第一个破壁者是13世纪意大利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他从贸易市场切入对高利 贷加以分析,认为出现坏账贷款人应得到利息补偿。此后是佛罗伦斯的大主教圣安东尼,他为佛罗伦萨成为欧洲银行业中心而辩解。一个世纪后萨拉曼卡的教士们也大胆地向禁止有息贷款的禁令提出挑战。一些学者也将银行家与高利 贷者区分开来,认为银行发展经济而收取利息是本分,给贷款人以道德抚慰和学术支持。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是以1517年马丁·路德(1483~1546年)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抨击罗马教皇出售赎罪券而发端的,很快遍及欧洲各国。在代表时代方向的新兴经济力量面前,束缚有息信贷的宗教神学禁锢被冲破了。真正为高利 贷正名的是新教领袖加尔文(1509~1564年),他重新诠释《圣经》,声称圣经并不禁止高利 贷,应宽容地对待利息和高利 贷。在高利 贷问题上,他认为要区分可容忍的和不可容忍的。加尔文的经济思想更充分地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新教徒的主体是新兴的城市工商业者、银行家等新兴资产阶层群体,有息信贷合乎其利益。从而借贷被视为创业精神的标志,施舍被贬低为寄生虫式生活。
此后从瑞士到尼德兰,再到英格兰,各新教国家纷纷奉行有息贷款合法化政策。欧洲各国政府也先后以法令形式确立了利息的合法性。英王亨利八世脱离罗马教会后,有息贷款在英格兰被接受,1542年颁布了《反高利 贷法案》,允许贷款合法收取10%的利息,1624年利率降为8%。从教会到信徒可以公开、合法地放贷,但限定利率。马克思·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里指出,宗教改革后的新教允许有息信贷,扫除融资障碍,有利于利润资本化,从而刺激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金融资本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发挥了加速器作用,推动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历史初露近代的曙光。
德国宗教慈善金融家的长方形铜章,头后有光环的圣人,手提称量金银的天平。铜章长宽100*70毫米,重170克。
扶贫之道,从宗教慈善到金融机构
《圣经》说,“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诅咒。”当时财富也积聚于教会与寺庙,当农户遇到灾荒时,寺庙与高利 贷站在对立面,发挥借贷粮食或货币的救急作用。但慈善金融规模有限,受众面很小,只能救急不救穷,勉强解决生存问题。常见的宗教慈善金融机构还有当铺。
1198年由意大利僧侣创办的巴伐利亚·佛赖辛(BavariaFreising)典当机构,就属于慈善金融性质,为穷人提供负担得起的贷款。有些教会银行对庄园主或农户的借款,须抵押物如土地或土地收获作为利息。如以抵押土地上以保证债务归还,叫“活押”。如以抵押土地收入但不抵押土地,则叫“死押”。典当虽有宗教和慈善的性质,但与完全慈善机构相比,接受了典当融资应该是一个进步。
13世纪中叶,教会从事慈善贷款比较普遍了。1361年,伦敦主教迈克尔就建立了具有官方色彩的公共典当行,这是英国最早的典当行。中世纪时期,英国典当业种类齐全,既有教会办的公立典当行和官办的公共典当行,也有民办典当行。教会和官办典当行费用低,有扶贫济困的目的,对农民和城市手工业者具有吸引力。尽管中世纪的天主教竭力反对贷款收息,但似乎对1450年意大利佩鲁贾的方济修士网开一面。方济开办了称为蒙特斯·彼达(montedepiete)的小微信贷机构,通过慈善金融和典当方式给予穷人无息或低息的小额信贷,以抑制当时盛行的高利 贷利率。这类小微贷信贷机构后来在欧洲和拉丁美洲十分盛行。爱尔兰也存在通过用善捐赠的财物向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的零息小额 贷款,用“共同监督”机制来保证贷款者每周分期还款。由于慈善或慈善金融资金来源多半靠馈赠、施舍等慈善收入,来源有限,粥少僧多,还款约束差,覆盖面和持续性都较差。
1985年墨西哥国家小微贷银行成立210年银章(1775-1985)。直径40毫米,重1.18克。
宗教与金融的联系也是不分国界的。中国典当行历史同样悠久,至迟起源于南朝,早期亦由寺庙发起,距今已有1600余年的历史。“先有典当,后有票号,再有钱庄”是对中国旧时代金融业发展过程的清晰描述。古代中国敦煌的庙宇也从事银行借贷业务。法国学者童丕(EricTrombert)曾在《敦煌的借贷:中国中古时代的物质生活与社会》一书中通过对公元八至十世纪中国敦煌借贷契约的详尽研究,敦煌寺庙或都僧统司向佃农、农民或不富有的僧人发放贷款。莫高窟的出土资料中不论是严格的借贷契约,还是主掌财政金融的僧人记录贷款的簿册大都完整地反映了这类贷款的借贷性质、原因、时间、担保方式、债权债务人等信息。
金融受到严厉禁锢,但借贷需求并非高压可以扼杀,有息贷款仍在地下顽强地运行,在狭缝中进行了千年的挣扎。其原因一是商业获利动机,统治者及教会对借贷业准入课以重税,让业者认缴“赎罪券”以维系“罪恶”的职业;二是自身借贷需求。君王、贵族、教会对宗教禁令变通处理。因为之前靠战争掠夺财富、靠田产收租方式,无法满足他们的奢侈生活需要,只能借钱解决需求。
这两枚纪念章反映了近代商业银行的起源,之一是意大利大众银行(banca popolare Rieti)成立100周年(1876~1976年)发行的铜章,铜章上的人物是坐在长凳上办公的女钱币兑换商,她的长凳上零零落落的放着账簿、天平、金币和钱袋等,正是这条长凳(Banca)成为了现代银行业的共同称呼。之二银章图案是欧洲金匠业和钱币业的祖师爷圣·艾里基乌斯。他正钳打着金属件。金匠业曾是银行业的前身,英格兰银行就受金匠业启发而来。
数千年来,金融创新在重重阻力下艰辛、曲折地成长,至十七世纪后期开始,人们对金融看法才比较客观。回顾这段历史,有众多感悟:
一是金融诞生由需求推动、供求关系始终是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决定性因素。融资难和融资贵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与金融供需两端的总体变化密切相关。从历史上来看,人类社会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处于“短缺经济”阶段。物质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生产能力相当有限,人类为了基本生存需求而忙碌,贫富差距、暴政、战争、愚昧等落后现象普遍存在。金融背后体现的是社会总体生产生活水平,短缺的物质经济必然带来短缺的金融活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则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在世界历史上一些经济发达、贸易繁荣、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的某些城市或区域,金融活动往往也是最活跃的。可以设想,即便历史上西方的金融发展从未受到宗教的桎梏,金融的分工和功能演化也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中国的金融发展历史便是例证。从这个意义上看,金融发展本身就是不断满足需求、应对“短缺”的过程,也是金融“普惠”的过程。
二是金融功能的分工演化和价值认同之路漫长。以原始社会自发的分工和交换为开端,货币的出现使得社会分工得以扩大和发展,与之相伴的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交换背后人类伦理的演变。以个人生存所必需的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交换活动,被以货币为介质的价值通约兑换激发出一种更加广泛的价值符号的激励。在社会视角下反映出一种全新的价值标准:从追逐物品到追逐货币,“钱”本身已经成为财富的象征。在此基础上发掘出金融的资产转化功能,调剂资金余缺、实现了从存款到贷款的转化,使储蓄转化为投资,将社会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使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并通过借贷付息的价值手段激励双方。
重大创新需要重大思想解放。人类社会在实践中发现金融这一功能很早,但对金融的实践和理论认知却很晚。有息贷款客观上加速了社会分化,对仅维持生计水平的原始社会的思维习俗、伦理道德及社会结构带来巨大冲击。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从犹太教到基督教,都强调只有劳动+土地才能创造价值。直至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才就将劳动、资本和土地作为生产三要素。马歇尔又将其扩充为劳动、资本、土地和组织(企业家才能),资本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开始为经济学界普遍认同。从而对金融业资本筹集运用的作用开始得到正面评价。
三是理论认知错误造成金融禁锢的后果。僵化的思维方式,非此即彼、二元对立哲学观念,宗教行政化的制度,最终将金融借贷基本扼杀。这种思维方式并非中世纪的僧侣专属。全球无论西方宗教还是东方儒学、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历史上很少有人对高利 贷正面评价。其根源在于融资贵,超越正常水平的高利率,不会被人们普遍接受。即便是比较合理的利率水平,亦难得到正面评价。苏联时代不承认商品经济,漠视金融作用,银行长期被认为不能创造价值,甚至其创造的GDP也不被计算,以致金融竞争力严重落后。至今许多人仍将实体经济与服务经济、与金融业对立起来。这与数千年来文化宗教的文化烙印密不可分。
只有市场化方式才能最终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金融抑制必然导致融资难,融资难又加剧融资贵。资本匮乏、政局不稳、法制不健全都会导致利率高企。水可导不可堵,历史上无数次的宗教禁令,严厉的处罚措施都无济于事,用道德劝说来解决利率难题是无济于事的。贫困人群同时存在着生存和发展需求。科学的商业化金融是解决发展权的唯一出路。金融业的充分竞争,有利于促进利率下行。从十八、十九世纪初起,社会开始关注金融普惠性问题,即金融如何面向大量的民众(解决融资难),并提供尽可能低的成本(解决融资贵)。而互助合作理论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实践拉开了世界早期的金融普惠帷幕。
由兴而衰,金融普惠的最初实践
借贷禁锢不能解决贫困问题,慈善救助无法覆盖普罗大众。宗教对利息解禁及银行解绑,只将服务对象由国王僧侣转为资产阶级和工商阶层,银行高门槛仍将众多穷人拒之门外,即便是简单的存汇业务。18世纪“高大上”的英格兰、苏格兰银行,一般不接受低于10英镑的存款,而农工年薪只有10英镑左右。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时代的“济贫法”,除政府济贫之外,也以政府确定的低息借贷作为解困的方法之一。然而光有限制没有激励,金融普惠只是纸上谈兵。
左图为1960年发行的英国信托储蓄银行纪念铜章,章上人物为英国储蓄银行之父亨利•邓肯博士;右图为1968年为德国合作银行之父赖夫艾森诞辰150周年发行的纪念币
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传统农业经济解体,不少农民破产失地、困苦无援;产业工人薪酬微薄,境况恶劣;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矛盾激化。加之人口膨胀、通胀剧增,1815年英国八分之一的人口全部或部分陷入贫困,此后爆发经济危机,加剧恐慌混乱。基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思,空想社会主义、慈善人道主义运动和互助合作思潮兴起。探索以穷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和参与者的金融普惠模式,在18至19世纪登上金融历史舞台,并产生巨大影响。
1933年发行的锡耶纳银行铜章
储蓄银行-向穷人打开银行的大门
中世纪欧洲手工业行会就有慈善基金传统,在人们遇到疾病、失业和衰老时给予救助。意大利典当行蒙特斯·彼达是宗教慈善和非营利金融,它们发放小额 贷款解决穷人急迫需求,并被视作储蓄银行的前身。全球最古老并至今尚存的意大利锡耶纳银行,起源于1472年的锡耶纳蒙特斯·彼达。早期一些储蓄社更像“标会”,以富人捐助和穷人储蓄形成互助机制。储蓄银行真正得到发展,是确立了以吸收低收入阶层储蓄的道路。它们鼓励穷人节俭自立、坚持小额储蓄,实现财务独立,使生活更有尊严,不靠政府、社会或富人的施舍救济维生。在遇到失业、疾病、年老、丧偶或婚姻时可解燃眉之急。这与当时已存在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大相径庭。
1949年发行的乌拉圭国民储蓄银行成立50周年(1899-1949)纪念铜章
美国首家储蓄银行——美国费城储蓄银行1816年成立时的纪念铜章
影响巨大的是英国传教士亨利·邓肯创建的鲁斯韦尔(Ruthwell)储蓄银行,1810年5月在贫瘠的苏格兰乡村开业。亨利·邓肯鼓励穷人勤俭节约,甚至小额便士存款亦受欢迎。其实从存款余额看鲁斯韦尔储蓄银行成功并不显赫,四年后才吸收储蓄存款1164英镑,相当于百年前牛顿任职伦敦造币厂厂长时的半年工资。但是巨大变化是银行第一次改变了服务对象,从少数财富拥有者的专属品,转向为多数人提供金融服务。众多贫困的仆人、小店主、工人、农民成为了银行客户。许多人从未走进过银行。当时一些储蓄银行客户中三分之一是文盲,不会签字只能用十字架签章来替代。简陋的乡村银行可能使第一次进入银行的贫穷农民客户没有大的心理压力。
鲁斯韦尔储蓄银行博物馆原址内外
涓涓细流汇成大海。1816年以前,英格兰和威尔士只有6家储蓄银行,至1820年有近500家储蓄银行遍布整个英国地区。1844年英国储蓄银行的储户已达101万人,1900年德国的储蓄银行达2685家。众多的民众享有了金融服务权利。储蓄银行模式在欧洲、亚洲和拉美各国广泛复制。二战后,储蓄银行与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一起,成为世界商业银行的三大体系之一。
巴黎储蓄银行成立150周年(1818-1968)纪念铜章
储蓄银行的金融普惠举措受到了执政阶层欢迎。为支持储蓄银行具商业可持续性,1817年英国通过法令,之后为储蓄银行储户提供国家保障的稳定收益。1829年法国认可储蓄银行是公益性的私人银行,政府给予隐形保证和无风险回报。1838年德国出台储蓄银行法规对其支持。美国储蓄贷款协会也享受政府税收和政策优惠,坏账准备免予缴税。因低收入人群风险承受能力低,政府通常鼓励储蓄银行购买固定收益的政府债券,或存放在大银行以保证安全的收益率。这一措施可谓一石二鸟,在资金 短缺的年代,政府通过储蓄银行购买国债,可以将储蓄转化为投资(中国也曾通过邮政储蓄系统吸揽储蓄,给予2%的手续费)。
不过在储蓄存款逐步增加,社会资金 短缺缓解之后,对政府利息补贴的争议越来越大。由国家替代储蓄银行投资的体制,也一定程度削弱了储蓄银行的信贷经营能力,增加了银行的惰性。早期意大利合作银行的创始人吕采蒂曾说过“储蓄银行将穷人的钱贷给富人,信用合作社将穷人的钱贷给穷人”。固有自吹自擂、贬低同业之嫌,不过也指出了早期储蓄银行短板所在。
合作金融-让穷人得到低成本贷款
储蓄银行在存款和支付领域实现了金融普惠,但弱势群体仍不满其借贷需求被漠视,合作金融的诞生剑指着更深层次的金融不公平现象。虽然互助合作的货币借贷古已有之,如中国古代社仓制度、民间合会等。但近现代互助合作思想源于19世纪初,英国欧文、法国傅立叶和圣西门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针对初期资本主义的弊端,指出互助合作的实践方向。最早倡导信用合作的是法国的蒲鲁东,他认为货币信用行为是社会剥削关系存在的根源,主张通过信用合作实现互助互惠。
信用合作银行的出台有外部因素的催化。19世纪中叶德国逢大饥荒,农业歉收,农价大跌。不法商人趁火打劫,高价售卖农具肥料,农民陷于极度困境,高利 贷更致雪上加霜。1848年德国赖夫艾森创办了以贫苦农民为本位的信用合作社。次年德国舒尔茨创办了为手工业者和商人服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由此德国被世界公认为是信用合作的发源地。1876年德国建立“赖夫艾森合作社总联合会”,确定了中央信用合作机构与地方机构的关系,不是控股或子公司关系。地方合作信用社自治管理和独立经营,由总公司为地方机构提供业务技术和咨询支持,合作银行的低息贷款打击了高利 贷,解决了农民的金融普惠需求,弥补了商业银行在农村的覆盖不足。合作金融在德国获得极大成功,为周边国家所效仿。
德国高克尼格斯霍芬市赖夫埃森银行成立100周年(1886-1986)银章
信用合作金融是植根于自助、责任、平等、民主和团结价值观基础上的企业,成员积极、平等参与决策和制定政策,是人而不是利润成为中心。
由赖夫艾森所奠定的合作金融的基本理念是:
第一,慈善救济只是帮助穷人的一种权宜之计,设立互助性质的信用合作社让农民自己救自己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第二,人的品质是偿还贷款最重要的保证,因此吸纳社员时要经过严格审查,朴实的、热衷本社区事务的以及在村庄享有一定声望的人应该被接纳;
第三,为了减少信贷调查和收集信息的成本,社员应该限制在一个单独的教区,控制社员人数。为了降低和减少违约倾向,通常应该由本地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来充当贷款的监督者;
第四,所有参加信贷联盟的社员都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所有的社员都可以取得低息贷款,并且这些贷款只能用于勤俭的生活和生产目的。
信用合作社积累的资本主要投资于合作社。1966年国际合作联盟根据各国合作信用的精神将其归纳为6项“合作制原则”。
中国首家农村信用社于1923年6月成立于河北省香河县城,创始人薛仙舟在20世纪早期在德国研究合作金融。回国后提出全国合作共和,实现自救互助,以对抗农村高利 贷。
1898年成立的荷兰埃因霍温中央合作银行的高浮雕铜章
金融普惠为何由兴到衰
二次大战后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曾蓬勃发展,为缓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城乡与工农矛盾,为各国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多数经营稳健、管理规范、资本充足、风控良好。当时许多学者认为互助合作性质的银行,更关注顾客的长期利益,其业绩不易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
在欧洲银行业多次危机中,看似弱小的互助合作金融却扮演了缓冲器的角色,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欧洲金融系统的稳定性。1100多家地方性互助银行被标普授予较高的评级。德国中央银行在2009年关于金融稳定性与银行所有权内在联系的研究认为,互助合作金融相比私人股东拥有的银行破产可能性更小。国际货币组织的研究认为,互助合作银行迥异的行为方式恰成其优势所在,独特所有权以及治理结构,向下分权的决策模式,为利润最大化而承担更大风险的动机不太强烈等,有利于风险管理。
不过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没有笑到最后,这些银行初始依托社区熟人环境,信息收集和处理成本低,信息可靠性及道德约束力强。因而能以合理价格提供服务,在其他银行不愿进入的区域生存。然而随着经营区域和业务规模扩大、经营环境复杂及信息不对称矛盾加剧,传统信贷风控方式变得难以适应。不少储蓄银行熟悉存款业务,擅长债券投资,但信贷短板明显。此外银行大型化后,社员对银行关心递减,内部摩擦成本增加、效率优势骤降。金融科技发展又加剧行业竞争,技术含量低、规模效益差的银行成本压力陡增,财务陷入困境。
不少银行受政府股东导向,过多进入房地产领域,造成巨额损失。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使政府和监管者认为“一根筷子比十根筷子易折”,着手将千千万万的独立法人的储蓄社、信用社的小舢板捆绑成了大船。上世纪80、90年代起,全球储蓄银行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始了大规模的机构合并和经营转型。虽然上述银行业务相对简单,较少涉及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机,但依然没有躲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腥风血雨。古老的欧洲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体系走向了历史的低潮。
金融普惠为何使命漂移
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开创期的初衷和宗旨,包括客户对象,股东结构、资产负债,融资利率等,都具普惠金融的特征。其使命是为成员(社员)创造价值,银行盈利要求和商业化程度较低。银行利润须部分用于公益事业,业务范围、资本要求也与商业银行不同。然而百余年后,却发现了金融普惠发展过程的“使命漂移”现象。其现象之一是从银行服务对象来观察,从偏向于弱势群体转为偏好于富裕人群,从支持弱势群体的小额 贷款转向热衷富裕客户的大额贷款。现象之二是从银行经营目标来观察,从扶贫济困、合作互助导向转为财务利润最大化偏好,与普惠金融方向渐行渐远。
“使命漂移”是缓慢的演变过程。据奥地利合作银行的调查,早在1870年代该国合作银行就产生“使命漂移”,渐变成为富裕中产阶级服务的小银行,也资助大型制造商发展,却忽略了贫困工匠的融资需求。但在偏远乡镇和欠发达农村地区,银行“使命漂移”变化则较慢。荷兰合作银行的蜕变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赖夫艾森的合作原则逐渐被抛弃。
百余年来全球储蓄银行和合作金融都或迟或速地产生了“漂移”现象,总体趋势是越来越脱离互助合作的普惠原则,朝着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方向发展,呈现了四方面的变化:
一是业务内容产生变化,经营方针从不以营利为目标改为追逐利润。
二是机构性质由互助合作制性质转向现代商业银行,不再坚持社员资格股和社员投资股,引进了投资股。而投资者必然要追求股东回报,从而其商业模式和股息分配随之变化。
三是股份构成发生变化。控股权从社员手中丧失,治理模式发生变化。
四是资金来源运用变化。资金来源从小额储蓄、资本金和社员存款为主变为多渠道来源,包括央行借款、发行债券及多源存款,吸收资金超过了社员需要,必然涉足商业化经营。
从资金运用看,对信贷与投资风险的偏好变化,从社员发展到非社员再以非社员为主,贷款数额从小额 贷款发展到中大额贷款,贷款期限和用途也向商业银行方向靠拢。因不同银行的经营环境、战略定位、组织架构、业务范围、服务对象的差异性,也衍生出不同的银行模式和类型。
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城市信用社发展至5000多家。上海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川南城市信用社成立于1986年,实行股份合作制,业务对象也是中小企业,但已背离对社员融资的合作制初衷。2018年末全国城信社已全部完成改制,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16%多。城市合作金融也正式宣告退场。
1986年上海市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川南城市信用社成立时的纪念银章
1995年12月上海市99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了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这是该行成立一周年纪念银章
客观分析,使命漂移与政策环境密不可分。一定程度上也是发达国家政府的使命漂移造成了金融普惠的使命漂移。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的诞生和发展,由金融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的需求推动。因此各国政府全力支持并予以法规保障。在战争及战后重建年代,通过筹集资金支持国 防等开支,配合政府工业发展和基本建设,上述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政府平台融资及大额项目融资也挤占了原本为小微企业及贫困人群的融资。随着西方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福利制度普及,绝对贫困状况改善,政府已经不迫切需要金融普惠发挥扶贫济困作用了。
2005年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开业银章
上世纪60年代,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使金融竞争加剧,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的传统业务领域受到侵蚀,区域优势、客户基础动摇,政府放开对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的业务及区域限制,取消税收等优惠政策,让其与商业银行同台竞争,导致银行业务差异性和金融普惠特色逐步减弱。加之金融危机冲击,1980~2010年间全球出现了153次银行危机,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大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发生破产倒闭。
原先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的经营目标旨在增加成员或社区福祉,不遵循营利最大化目标,银行利润须部分用于公益事业。但因而缺乏利润压力,日久导致银行制度僵化、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一些合作金融和储蓄银行曾遭受过批评,认为它们严重落伍,半官半商的体制,不符合市场经济制度。质疑在全球化社会和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利用亲缘、地缘和业缘解决信息不对称有无现实意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被迫转型,日渐向商业化和大型化改变,日渐偏移其初衷与目标。有人认为,这种改变是与时俱进,否则银行无法生存,认为原先的普惠模式是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需求,不能持久,最多只能坚持一代人。曾经蓬勃发展的金融普惠何去何从,趑趄于新的十字路口。
美国联邦信用协会铜章
普惠金融重新整装出发
从古老的典当业到帮困互助的金融互助合作,从宗教慈善组织到现代商业银行,金融普惠的发展历经沧桑、起伏跌宕。尽管金融发展初衷是围绕实体经济服务,也为扩大金融覆盖面和降低成本而持续努力。然而在漫长发展过程中,金融在逐步异化,摒弃了以人为中心宗旨,慢慢见物(财富)不见人了。许多贫困、低收入人群及小型企业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获得金融服务,被排斥在金融体系之外。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说过:“1%群体的人们摄取了社会财富,留给99%群体的人们只有焦虑和不安”。逐利成为西方金融业的唯一追求。
在世界跨过了20世纪,特别是经历了惨烈的全球金融危机后,人们开始反思唯利是图的华尔街金融模式的弊病,愤怒于金融资本主义的贪婪,反对少数人群占有金融财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加剧经济失衡风险。在发展中国家,人们要求金融发挥扶持实体经济,支持共同富裕的作用,呼吁关注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反对新形态的高利 贷卷土重来。2005年联合国在“国际小额信贷年”之际正式提出了普惠金融观念,其定义为: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以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可以负担得起的成本,及时和充分地提供信贷,确保他们获得金融服务的过程。普惠金融一经提出,引起了各国政府和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在全球范围内达成共识,因为它切中了当今世界的痛点。
1926年发行的日本邮政储蓄银行创立50周年(1875-1925)纪念铜章
社会呼吁金融包容性增长、在公平与效率、普惠金融与商业可持续之间平衡发展。人们重新思考金融发展的初心和使命。开始认识到金融追求的目标并不是唯一的效益最大化。金融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是指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创造价值、为人类幸福赋能,为实体经济服务。让更广泛的人群,以可负担得起的成本享受到质量最优、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并能实质控制风险,这是普惠金融、金融包容性发展的内核。
普惠金融仍行走在探索与争论的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涉及普惠金融与商业可持续的平衡发展,及金融“普”与“惠”平衡发展的实践难题。普惠金融具有双重属性,它是金融不是慈善或救济,但又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因此既要贯彻商业化、市场化经营,遵循契约原则,有借有还、还本付息。又要以可负担的成本,尽可能广的范围和高的效率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融资服务,以帮助贫困人群解决发展权问题。
通过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自立自强。利率应尽可能低,但又能覆盖成本和风险,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合理利率亦有利于融资供给量的扩大,而效率提升,金融竞争和服务充分性会促使边际利率趋降。金融机构还应从培育客户、综合回报、品牌效应等方面来平衡收益。要完善金融生态体系,实现大中小银行共生并存,共同在减少贫困,降低金融排斥和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些新金融机构在法律允可下的较高利率的融资方式,是对正规金融机构的适当补充,应持宽容的态度。但须严格定义银行利息(费用)内容,防止变相高利 贷。要对“反高利 贷”立法并严格执法。打击低借高贷的金融套利行为。
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关键点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在叹息缺乏有效信贷需求同时,又望洋兴叹于庞大的小微信贷市场。是因为传统的银行融资方式和技术,既无法满足面广量大、需求急迫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亦无法有效控制利率成本与信贷风险。事实上,信贷市场半径取决于风险控制半径,风险控制半径又取决于信息数据半径。
解决普惠金融的需求,只能从金融科技寻找解决方案。通过金融场景构建,使资金流、商品流和信息流可视与可控、透明与可靠。从而使风险控制从单客户、单品种、局部化、碎片化的管理方式,向业务关联、上下游联动、跨账户交易的大数据风控方式转变。通过数据模型准确判断客户状况,有效实现信贷决策和风险定价。
美国金融危机后“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广告画,反对华尔街主导的金融体系了忽略了99%的人的利益
金融科技运用能大幅改善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的服务供给,适应其小额高频、期短急迫的全线上、标准化的融资。政府在行政和公共事务中,通过税务海关、工商行政、公用事业、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的场景,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资源却闲置浪费。若能建立社会公共信用数据库,在一定规范下开放利用,加之各金融机构自有的数据应用,能有效提升全社会信用数据水平。相信中国普惠金融发展会迎来又一个春天。
尽管联合国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但复制历史上的金融普惠模式已经不具现实可行性。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是欠发达国家的普惠金融实践之一。其以极低金额、较高利率的融资方式,在中国能否移植也值得怀疑。前方并没有现成可仿效的道路,如今中国蓬勃发展的小微企业贷款、微型金融、三农信贷等普惠金融实践,尤其是在金融科技模式下的普惠金融实践,都可视为对普惠金融发展新探索。
普惠金融的发展,关系到金融从何来,为了谁,往何去的宗旨与目标,关系到金融观念、理论和实践的重建与突破,关系到资源配置和财富分配的优化和公平,关系到金融是服务多数人还是少数人的问题。新的道路只会在探索中形成。新的理论只会在实践中诞生。抚今追昔,相信千年金融沧桑会使人们更明晰金融的初衷和使命。革故鼎新,才能让金融真正为推进实现人的公平发展、自由和解放而努力。